小区时刻帮丨物业擅自把我家水给停了!怎么办?

【来源:红网】

红网时刻新闻3月19日讯(记者 李雨沁)物业服务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,不但是群众关心的焦点,也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重点。为构建和谐人居环境,打造“心安物业”,红网联合湖南省物业协会开设“小区时刻帮”民生栏目,倾听市民心声。倘若您有小区物业方面的维权困扰或法律咨询,都可以联系我们。

近日,红网时刻新闻记者收到市民张一(化名)的求助。她居住在长沙市天心区南边的某小区,因故未按时缴纳物业费,后该小区物业自3月1日-3月4日对她家停水4天。记者就张女士的问题联系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慰萱,本期由她来为大家答疑解惑。

记者:请问物业是否可以用停水、停电等手段催交物业费?

刘慰萱:首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之规定:“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”,法律明确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水、停电等手段催交物业费。其次,供水、供电的合同主体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、供电公司,属于公共服务。物业仅是代收代缴水电费(如有),无权擅自中断服务。即使业主拖欠物业费,物业也不能越权处置供水、供电。

记者:那么当业主遇到这种情况,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?

刘慰萱:若物业采取停水、停电等手段催费,业主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:

1、协商解决:与物业沟通,要求恢复服务并支付合理物业费。

2、向主管部门投诉:向当地街道办或居委会、供水、供电部门反映情况。

3、提起诉讼:以侵权为由起诉物业,要求赔偿因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。

物业以停水、停电催交物业费属于违法行为,业主可依法维权。若存在物业费纠纷,建议通过协商、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,避免激化矛盾。

来源:红网

作者:李雨沁

编辑:李雅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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